工人清包工的合作协议具备合同的基本内容,例如双方的基本信息、工程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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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清包工的合作协议具备合同的基本内容,例如双方的基本信息、工程名称、地点、承包范围、承包方式、工程期限等内容,且是在双方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即可。
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 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 (二)标的; (三)数量; (四)质量; (五)价款或者报酬; 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 (七)违约责任; 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 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、建设工期、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、工程质量、工程造价、技术资料交付时间、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、拨款和结算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、相互协作等条款。